行业政策
二手车须获安全证书才可转手(马来西亚)
2007年05月09日
   (吉隆坡综合讯)为了提高公路安全,马来西亚将规定所有二手车交易,必须通过电脑验车中心发出的“安全使用”证书,才能进行转名手续。

  交通部长陈广才说,这项建议主要是要保障购买二手车人士的利益,同时也确保二手车在路上行驶的安全。目前,有许多二手车是“接驳车”,这对道路使用者和驾车人士构成威胁。

  所谓“接驳车”是指那些因严重车祸而须报废的车辆,并以其他车身部分驳接到严重损坏部分,然后喷上新漆当二手车卖。

  陈广才强调,随着汽车非法接驳的现象日益严重,政府有必要采取严厉措施来克服此问题。

  据电脑验车中心总执行长沙拉末华希披露,该中心于2003年,验出521辆接驳车,2004年是2368辆,去年则有4629辆,而今年1月至3月,已检验出1200辆接驳车。

  他指出,接驳车近年不断被发现,那是因为这3年来,银行规定二手车必须经过电脑验车中心检验后,才批准汽车贷款的申请。

  陆路交通局总监阿末慕斯达化说,接驳车被视为废铁,不能在路上行驶,因为车子的基本架构已损坏,安全性大打折扣,在意外发生时,车子容易从接驳处裂开。

  他说,在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下,接驳车是非法的。若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会作出赔偿。

  据知,修车厂通常以接驳车手法向保险公司索取赔款,从中牟利。譬如,修理国产车普腾威拉受损前部的费用要2万令吉(约8700新元),但如果通过接驳法“还原”,只须7000令吉(约3100新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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