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沪牌放开转让”纯属瞎传 只能在直系亲属间流转
2016年09月02日

  针对昨日网络媒体上出现的有关“沪牌私人额度转让问题”的文章,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表示,网络所载内容和提出的疑问均属于对相关政策的误读。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个人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只能在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进行直接流转,且转入人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提醒,有此需求的市民,应登录市交通委官方网站,点击首页左侧“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专栏”,仔细查看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流转条件后,再提出相关申请。

  对此,上海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沪牌私人额度流转仍只能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

  对于沪牌私人额度的直接变更和转移,《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作出明确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对沪牌私人额度进行直接变更和转移:本人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变更的;其在用客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的;因单位合并、分立发生流转的。

  此外,申请人还需注意,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将客车额度进行直接流转的转出方,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沪牌拍卖。


  不仅如此,若是在用客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发生流转的,转入方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其中,第5条中的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提交沪牌私人额度流转申请后,上海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将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直接登入http://chepai.alltobid.com/进行查询。若申请人对信息核实结果有异议,可自被告知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市交通委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异议成立的,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准予其办理额度流转手续

拨打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