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行2011年4月1日上午10时举行的本次海关缉私罚没车辆专场拍卖会。
2.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本拍卖规则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规则的全部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特定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时间截止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网络竞价的帐号和密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身份证; (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4)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竞买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供核实,本行留存复印件。
5.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现场宣布。拍卖师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6.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现场同步竞价方式进行。我行将在2011年3月31日下午16时报名截止后,组织公证人员在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中随机抽取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名额并告知参与现场竞价,其余未告知竞买人均以网络竞价形式参与竞买。竞买人须在2011年4月1日上午10时前,凭我行提供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我行网络拍卖系统(www.naee.com.cn),通过互联网进行竞价。
7、本行提供的竞买帐号仅供竞买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使用,竞买人应对竞买帐号和密码保密。因竞买帐户和密码泄露所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本行对网络竞价的操作提供培训和咨询,必要时还可应竞买人要求提供现场指导服务,竞买人应谨慎操作,并承担因网络操作失误(包括误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9.本次拍卖是以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本行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本行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竞买人应参加本行组织的标的展示或现场勘查,并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会次日到我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作违约。
11.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标的,其交付的保证金将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拍卖佣金按成交额的5%收取。
12.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标的交付和拆卸、运输等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费用。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一律以现款支付,不允许顶帐或其他方式支付。本行作为中介方不负责开具拍卖价款发票,如需索取发票,请直接与委托方联系
14.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交付,本行提供协助。
1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标的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由本行通知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交付和产权过户手续。
16.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即构成违约。买受人违约的,所交竞买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拍卖人有权经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或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撤回另行处置。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还应当支付本行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撤回的,买受人还应当赔偿本行损失,该损失包括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以及委托人向本行要求的其它损失。
17.本次拍卖由二度拍网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竞买人可于2011年4月1日起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查询拍卖会相关内容。网络操作问题请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一栏或拨打:400-820-522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8、如本行发现因技术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网络竞价不能正常进行的,有权通知竞买人进行现场竞价或推迟竞价时间。竞价已经结束的单项标的拍卖结果继续有效,未结束的单项标的重新开始竞价。
19.本行对本拍卖规则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特别声明
本拍卖资料对标的的介绍,主要依照委托人提供的银川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银价(鉴)字[2005]106号价格鉴定结论书、宁夏通途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第20071011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银川途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2011年)第006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有关标的的质量、数量、权属以评估报告书及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勘查并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自行解决相关问题。
拍卖标的入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入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以及开具价款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交纳的实际费用为准。
1、车辆成交后,开具的车辆发票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车辆入户涉及的购置税、工本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