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华众二手车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须知
一、 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规定制定。
二、 本公司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一切行为具备法律效力。
三、 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四、 竞买人须具备拍卖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会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提交有关文件,领取号牌,方能参加竞买。
五、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拍卖保证金收据,如遗失,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拍卖人声明作废,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六、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否则视代理人以自己的身份竞买。
七、 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有偿获得文本资料,实地查看车辆(车辆展示地点:车辆停放在委托方单位院内),如未到现场查看车辆,车辆状况所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八、 由于网络拍卖系统软硬件故障或传输网络中断所造成拍卖中断,拍卖会将暂停或延期举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特别规定》和《江西旧车网同步拍须知》,竞价时敬请谨慎操作,理智竞价。
十、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须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否则拍卖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有关手续。车辆必须转移过户至授权委托方单位
十二、为了保护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之规定,竞买人不得互相恶意串通或威胁、恐吓其他竞买人竞价及采取其他方式扰乱拍卖秩序,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拍资格,没收竞拍保证金,并按照《拍卖法》及相关治安处罚条例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江西省华众二手车拍卖有限公司
旧机动车拍卖专场
特别规定
(二0一三年八月六日)
一、本次拍卖为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拍卖采用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同步进行的形式,竞买人除到拍卖会现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竞购拍卖标的。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本次拍卖车辆的保留底价不予公开,未达到保留底价拍卖将不予成交,拍卖师有权按委托人的要求临时调整起拍价。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至无人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落槌表示成交与否。
二、本公司授权二度车网网络、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拍卖会的合作伙伴,负责网络竞买人的征集,培训和管理。凡在公司、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度车网注册并交纳了拍卖保证金,经身份认证的竞买人,均可参与本场拍卖会的竞买活动。
三、本次拍卖竞拍保证金按每辆车贰万元收取,竞买人应按自己竞买车辆数量支付竞买保证金(会员按公司相关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号牌参加竞买。通过互联网参拍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1、户名:江西省华众二手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金域名都支行
帐号:791904606610701
2、户名:舒英
开户行:招行金域名都支行
招商银行一卡通:6225887904148612
身份证号:36010319751011412X
3、户名:舒英
开户行:中行东湖洪北支行
中国银行长城旅游联名借记卡:6217906500003721295
身份证号:36010319751011412X
支付后请通知财务部工作人员刘敏 电话:0791-88605703、13307098652, 并将汇款凭证复印后传真至江西省华众二手车拍卖有限公司,待确认收到保证金后,向竞买人传真收款凭证,并以当面递交的形式或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竞买人提供竞买帐号和密码。
四、网络竞买人应注意妥善保管、保密自己的竞买帐号和密码,并遵守网络竞买规则,每个帐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网络竞买人凭竞买账号参与竞价,该账号为网络竞买人参加拍卖会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以该拍卖账号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均视为网络竞买人本人行为。因竞买人保管不妥遗失竞买帐号和密码或不慎向第三方泄露竞买帐号和密码,以及自己网络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网络竞买人凭借公司发放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江西旧车网(www.jxjc.com),进入相应拍卖场次参与拍卖。拍卖一旦开始,竞买人可通过点击相应的出价金额示意应价(出价金额会随现场及网络同步拍卖的进程而不断变化,请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进入最终5秒倒计时之后,如无人继续加价,则倒计时至“0”,网络出价自动关闭,现场由拍卖师宣布成交,最后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六、竞买人无论是在现场或是通过网络竞价,在其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后,均被视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如买受人在现场成交,需当场签署由本公司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果竞买人直接通过网络操作,则应在拍卖会开始前与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定《授权委托书》,在竞标成功后,由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竞买成交结果,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有权代表其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交我公司存档。
七、拍卖成交后,竞拍保证金冲抵车款,同时买受人需缴纳每台车贰万元车辆转移过户风险保证金。竞得多辆车的买受人该转移过户风险保证金并不对应已办理完转移过户的车辆,而是待竞得车辆全部办理完毕转移过户手续后,一次性退还车辆转移过户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八、买受人必须在08月06日(星期二)拍卖会结束后当日付清全额车款和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每辆车出库监管费300元整, 网络买受人必须在08月07日16:30之前付清全额车款和拍卖佣金、每辆车出库监管费300元整以及拍品资料中公示的各项杂费。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车款及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行为,标的收回,没收竞拍保证金,买受人还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每辆车出库监管费300元整及违约金(佣金及违约金均按成交价5%计算),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车辆再次拍卖的,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由原买受人补足。其他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了便于即时结算及节省银行手续费,成交车辆付款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买受人通过招商银行将所有款项全部汇入以下招行帐户:
户名:舒英
开户行:招行金域名都支行
招商银行一卡通:6225887904148612
身份证号:36010319751011412X
第二种:买受人通过中国银行将所有款项全部汇入以下中行帐户:
户名:舒英
开户行:中行东湖洪北支行
中国银行长城旅游联名借记卡:6217906500003721295
身份证号:36010319751011412X
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在拍卖会结束后当日予以退还(不计息)。
九、拍卖会结束后,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再承担拍卖成交车辆保管责任,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车款等相关费用后办理完提车手续,如逾期办理,买受人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
十、受委托方要求,车辆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全程监管车辆办理转移过户,买受人方可提车出场,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完车辆转移过户手续(车辆必须转移过户至授权委托方单位)。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主动查验拍卖车辆的证件缺失情况并核对数据,对所有拍卖车辆的情况(含车辆能否办理转移过户、南昌市公安车辆等部门对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无车辆购置税(费)档案、车辆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车辆登记证书信息内容与车况不符(轮胎规格等)、车辆拍卖及办理转移过户等)已作全面的了解,车辆拍卖一经成交,办理车辆转移过户、证照变更、补办年检、发动机号码变更、车架号变更、车身颜色变更等一切手续所需费用及因拍卖车辆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所造成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鉴于全国各省、地市(县)公安车管等职能部门,现实行车辆限制“注册登记转入”的规定有所不同(车辆注册年限、尾气排放标准、无车辆购置附加费[税]档案),需办理转移的车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了解转出、转入地的公安车辆管理等职能部门政策规定(如对不同地区车辆实行的转入规定[车辆尾气排放标准]等),我公司只负责车辆相关档案的转出,不承担车辆异地落户等其他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车辆转入地公安车管等职能部门不接收为理由要求退车。
十三、拍卖成交车辆在办理转移过户中,如发现车辆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码与车辆档案原始号码比对存在不符等情况(含发动机更换缸体后无号码),则须办理发动机号、车架号的变更手续,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鉴于本场拍卖会部分车辆存在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现象,敬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到车籍所在地国税局车购分局了解查询是否存在车辆档案。车辆拍卖一旦成交,如需补领和提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档案,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需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发生无法补领和存在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档案,拍卖成交车辆不予退车,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买受人对其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六、本场拍卖会展示车辆(车辆展示地点:车辆停放在委托方单位院内),如发生拍卖前展示现状与拍后交付车辆不符等情况(含车辆配件拆换、遗失等情节),委托人负责恢复车辆原有状况和性能,因此导致的法律、经济等纠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车辆以现状为准,如本资料与车辆有不符之处,均以车辆现状及车辆证件为准,未尽事项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再次重申
1、本次拍卖车辆均以现场展示的车辆现状为准(车辆展示地点:停放在委托方单位院内),竞买人应在展示时间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车辆的现状,核验车辆证照等相关资料。由于车辆本身故障,导致竞买人无法清楚了解车况详细信息的,请竞买人在拍前考虑可能产生的风险。当竞买人参加竞拍应价时,则表示该竞买人已了解并认可所竞拍车辆的现状及车辆证照等资料情况,包括拍卖车辆的显性或隐性的瑕疵及缺陷。委托人、拍卖人提供的关于车辆状况的说明仅供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声明不对车辆状况、表显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等做任何质量保障,车辆证照均以发证部门数据为准,如出现数据修改或错误,不影响车辆成交价。
2、鉴于全国各省、地市(县)公安车管等职能部门,现实行车辆限制“注册登记转入”的规定有所不同(车辆注册年限、尾气排放标准、无车辆购置附加费[税]档案),竞买人务必自行了解车辆所需“转入”地公安车管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敬请竞买人谨慎举拍,车辆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政策均以公安车管等职能部门现行规定和政策为准。
3、拍卖车辆无法正常启动使用,均包括车辆存在诸多原因,其主要原因为:(1)、车辆发动机等总成件存在故障;(2)、车辆发动机等总成件配件已遗失或拆除;(3)、车辆停驶时间长,电瓶无电等现象。为此,重申各位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查看拍卖车辆现状,并请谨慎举牌。
4、车辆委托方声明:本场拍卖会车辆,只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未购买强制保险的车辆由买受人自行购买)。概不提供车辆《机动车辆保险单》(商业保险)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盖章,自行擅自在车辆保险部门办理车辆《机动车辆保险单》(商业保险)变更、退保等行为,均视为违约,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按委托方要求退还车辆《机动车辆保险单》(商业保险),同时,委托方有权继续追究买受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5、依据南昌市公安车辆管理所现行规定:凡19座以上中型、大型普通客车(含19座),不能在南昌市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注册过户至个人(包括全国范围)。
6、车辆委托方、拍卖方声明:无义务和责任为本场拍卖会成交的19座以上中型、大型普通客车的买受人协助办理车辆转移过户至个人手续。
7、本次拍卖车辆,敬请各位竞买人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车辆为“绿、黄”标车及相关规定。
8、受委托方要求,本次拍卖会车辆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全程监管车辆办理转移过户,买受人方可提车出场。车辆未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买受人一律不得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