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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1.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行2011年10月25日下午3时举行的本次灵武市奔马工贸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专场拍卖会。

 2.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本拍卖规则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规则的全部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特定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网络竞价的帐号和密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法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相关身份证明。(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4)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竞买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供核实,本行留存复印件。

5.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现场宣布。拍卖师并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6.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须在2011年10月25日15时前,凭我行提供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宁夏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naee.com.cn),通过互联网进行竞价。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应在系统设定的时间内,通过点击相应的出价金额(出价金额会随拍卖的进程而不断变化,请竞买人谨慎出价)进行应价,有人应价后,系统设定的时间重新开始计算,如果系统设定的时间届满再无应价,拍卖师宣布出价最高且到达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为最终的买受人。

7、本行提供的竞买帐号仅供竞买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使用,竞买人应对竞买帐号和密码保密。因竞买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行对网络竞价的操作提供培训和咨询,必要时还可应竞买人要求提供现场指导服务,竞买人应谨慎操作,并承担因网络操作(包括误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9.本行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本行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竞买人应参加本行组织的标的展示或现场勘查,并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本行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支付给本行相应的拍卖佣金。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收取;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拍卖佣金按照3%收取;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拍卖佣金按2%收取。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标的,其交付的保证金将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第二天来我行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买受人须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价款及佣金一律以现款支付,不允许顶帐或其他方式支付。拍卖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本行指定的委托人帐户。本行作为中介方不负责开具拍卖价款发票,如需索取发票,请直接与委托方联系。佣金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本行账户。

1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后,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委托方提供协助。拍卖标的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提供必要协助。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标的交付和拆卸、运输等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费用。

14.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即构成违约。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拍卖保证金,本行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或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撤回另行处置。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还应当支付本行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撤回的,买受人还应当赔偿本行损失,该损失包括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以及委托人向本行要求的其它损失。

15、如本行发现因技术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网络竞价不能正常进行的,有权通知竞买人进行现场竞价或推迟竞价时间。竞价已经结束的单项标的拍卖结果继续有效,未结束的单项标的重新开始竞价。

16.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拒绝任何无效应价,在出现争议时,中止拍卖或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以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拍卖会秩序。

17.本行对本拍卖规则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特别声明

本拍卖资料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主要依照委托方银川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资料及宁夏明大房地产评估中心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有关拍卖标的质量、数量、权属以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勘查并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自行解决相关问题。本行提供的调查结果仅供竞买人参考,本行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保证。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佣金后,由委托方负责拍卖标的交付。拍卖标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前欠缴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调查了解并解决相关问题。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本行尚未了解的其它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进行调查了解,并自行解决。委托人及本行对地上建筑物存在的一切瑕疵均不承担责任。拍卖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以现状为基础,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确认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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